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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使用须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6 04:54:00    

为保障广大燃气用户安全使用天然气,请您在使用燃气时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国家标准GB/T41317-2022《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规定,燃气灶具连接应采用专用不锈钢波纹软管,长度不应大于2米且中间不应有接头,与燃具的连接应牢固、严密,建议使用8年或发生问题时及时更换。

2.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家庭用户的燃气灶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为了您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请您按要求选购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灶具。

3.燃气热水器、锅炉的烟气不能排入室内或灶具、吸油烟机的排气道,以免造成一氧化碳中毒,请不要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4.燃气报警器是气体浓度发生变化的探测设备,可以有效提醒用户可能发生燃气泄漏,迅速采取措施,保障用户用气安全。所以燃气报警器一定要保持通电且正常工作状态。

5.燃气用户不能擅自改装、拆除、损坏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和燃气表,严禁盗用燃气,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接地引线或缠绕电线等。

6.开放式厨房使用燃气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生燃气泄漏等事故,没有阻挡会增大伤害程度,所以根据国家《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标准要求,明确开放式厨房不予通气,该规范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7.由于燃气在燃烧时需要消耗大量氧气,不完全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造成人身伤害,所以使用燃气时请保持开窗通风,不要使用聚能环。如灶具、锅炉等用气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联系设备厂家维修,请选择使用合格燃具,根据使用年限到期更换。

8.建议燃气用户不定期将肥皂(或洗洁精、洗衣粉)水涂抹或喷洒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各个接口处,如发现泡沫冒出,说明存在漏气现象,请立即关闭表前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在此期间严禁使用明火、开关、电器以及能够产生火花的动作、行为,到安全地带拨打24小时燃气报修、报警电话0971-5131117。

特别提醒:当您的房屋产权、使用权及燃气供暖、生产、热水、灶具等管理权、使用权发生变更时,或房屋承租、出租前,请及时到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燃气表气量核算或燃气过户手续,以保障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西海都市报》(2025年06月16日 第A5版:青海·民生)

来源:西海都市报